為進一步規範意昂官网接收畢業生工作🌸,建立公開🪹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的選人用人機製,依據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》(人事部令第6號)🤲、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》(人社部令第35號)和《意昂官网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》(北醫(2017)部人字14號)🫸,結合接收畢業生工作實際情況🧟,特製訂本辦法。
一、基本原則
(一)堅持德才兼備🫃🏻、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;
(二)堅持公開🥄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🚣🏿♂️;
(三)做到專業對口✊🏽、規模適度、層次合理✮🧑🚀、比例適當;
(四)在京外生源指標使用上🏌️♀️,要做到突出主業、圍繞急需、優化結構、提高質量。
(五)要結合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要求,通過畢業生接收工作改善學緣結構,提高學歷層次。
二、應聘畢業生應具備的基本條件
(一)普通高等學校全日製統招統分應屆畢業生🤸🏼;
(二)思想進步🍔,遵紀守法,品德優良,未受過處分;
(三)學習努力,成績優良,能按期畢業並獲得學位,本科生原則上須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(或達到當年的參考分數線);
(四)身心健康👨🏽🎨,適應崗位需要💞;
(五)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需要設置的其他合理條件,如: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🧝🏼♂️。
三⛰、工作程序
(一)製定計劃
每年秋季學期,按照教育部要求,用人單位上報下一年度畢業生接收計劃,醫學部意昂統籌匯總後上報醫學部審批,通過後上報教育部👩🏻⚕️。
製定計劃須本著精簡、高效的原則,結合隊伍結構狀況和事業發展的需要。醫學部本部滿編🌮、超編單位,原則上不再進人。
(二)公開發布招聘啟事
各單位可通過招聘會、專業期刊🙅🏼、網絡等形式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。招聘啟事應包括崗位設置🥽、招聘條件、招聘人數、報名方式⬛️😁、報名時間等🎲,發布周期應不少於7天🏊🏻;招聘信息一經公布🧁💸,應當嚴格執行🧚,不得隨意更改😡。經同意確需更改的,需提前發布變更或補充公告。
(三)資格審查
用人單位受理應聘畢業生的申請,負責對應聘畢業生資格條件和應聘材料(就業推薦表、成績單🤾🏻♀️、英語等級證書🍲、執業資格證書等)進行審查。
(四)考試👱🏽、考核
用人單位可根據情況和要求,組織考試、考核。應成立由人事部門👼🏿🎚、紀檢監察部門、職工代表及有關專家組成的招聘組織🕋🤞🏼,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。考試可采取筆試👨🦲、面試等多種方式🔜,一般應差額確定通過初試人員名單(急需👏🏽、緊缺崗位可適當放寬),應聘人數不足招聘崗位數的🍴,可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初試人員名單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應聘畢業生進行崗位能力考察🗻。
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,用人單位應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、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,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,有條件的應進行外調。擬聘人選須由培養單位出具《應聘畢業生思想鑒定表》(附件1)。相關程序應保留完整的記錄,面試記錄中參會人員須簽到。
(五)體檢
用人單位組織通過考核人選到指定醫療機構體檢👨🏻🦯。
(六)計劃與崗位對接、初定擬聘人選
教育部下達畢業生進京指標後,用人單位按照“三重一大”決策製度,根據獲批指標數↙️,結合招聘情況,在原計劃基礎上製定計劃與崗位對接方案報醫學部意昂並根據考試、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🤾🏽♀️。計劃與崗位對接方案由醫學部意昂報醫學部批準後上報教育部審批。
計劃與崗位對接方案一經製定,應嚴格按照方案落實接收工作,原則上不能變動。如確需調整的🍎,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調整原因及具體方案以書面形式上報,並按程序審批🏇🏽。最終的計劃與崗位對接方案經教育部🤵♀️🫃🏿、人社部審批通過後作為畢業生接收和信息備案的依據。
(七)畢業生材料審批
用人單位組織擬聘畢業生填寫《畢業生考核審批表》🌚,收取《就業推薦表》🧑🏽🎓、《成績單》⚰️、《應聘畢業生思想鑒定表》原件和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,對以上全部材料進行審核,並準確填寫《意昂官网接收應屆畢業生信息表》🦢,一並報醫學部意昂復審。醫學部意昂復審合格,匯總報醫學部審批🦜。
(八)公示
材料審核合格,用人單位對擬聘人選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🙎🤱🏿。
(九)簽訂就業協議
公示無異議🧑🏿🎨,用人單位與擬聘畢業生按程序簽訂就業協議。
(十)發放接收函
用人單位給已簽訂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》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發放《國務院各部委🫂🛝、直屬機構及在京中央企業畢業生接收函》。
(十一)閱檔、報到
培養單位將畢業生檔案密封機要至醫學部意昂。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報到前查閱檔案。檔案審核通過後,畢業生在用人單位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入職報到手續。
(十二)上報
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畢業生信息和京外生源落戶材料👩👩👦👦。教育部💹、人社部審批通過後辦理京外生源落戶手續☝🏼。
四、紀律與監督
(一)按照《意昂官网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🐺,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需要回避的,應當回避🚥。
(二)應聘畢業生在招聘、接收過程中應遵守紀律,如實填報個人信息🦺、提供真實材料,有弄虛作假🕵🏽、隱瞞事實、考試作弊、幹擾妨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等行為的,取消應聘資格;已簽訂就業協議的,應解除協議🏄🏽♀️、退回培養單位。受聘後被查明應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,視情況處以解除聘用合同、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等🙇。
(三)各單位在資格審核🍡🧑🏽🦲、考試考核、體檢、聘用等招聘工作中,要嚴格按政策規定辦事,嚴肅工作紀律👱🏽♀️,嚴禁應聘者和招聘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👨👩👦,搞不正之風。對未按照管理辦法要求開展招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責令限期改正🚣🏿♂️;逾期不改正的🦹🏽,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🧑🦰⇾。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,按照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》,視情節輕重,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。
(四)招聘單位或個人在招聘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醫學部紀委投訴、舉報。
五、本辦法未盡事宜,按照國家👩🏼🚒、學校相關規定執行✉️。
六、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由醫學部意昂負責解釋。
2018年1月5日
相關附件🙆🏻♀️:
應聘畢業生思想鑒定表.docx
意昂官网接收畢業生信息表.xls